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22-12-17 22:28:36 来源:兴国县民政局 点击:
离婚登记流程图
申请:
(一)男女双方或一方是兴国县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内地居民;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
初审:
(一)询问当事人离婚的意愿,以及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
(二)查验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证是否一致;
(三)在工作人员监视范围内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处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回执单上的日期为准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受理:
(一)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当事人持初审的证件原件、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同版照片,共同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询问当事人离婚的意愿,以及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
(三)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证一致;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询问笔录》、离婚协议书,熟知《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离婚登记告知单》内容,签名并按指纹需在工作人员监视范围内完成
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询问笔录》、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离婚登记告知单》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打印《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