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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路与五福路交叉路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致使双方车辆损坏

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23-01-28 21:31:35   来源:兴国公安交警   点击:

日前,我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钟某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兴国县平阳路与五福路交叉路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与艾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接触,致使双方车辆损坏,二轮车驾乘人员受伤。

由于二轮车乘坐人刘某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盔脱落导致头部受轻微伤。

交警提醒: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要让右侧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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