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22-09-21 19:10:29 来源: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为持续规范辖区四轮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近期我县中老年人因四轮电动车产生权益纠纷、侵害等问题日益增多的现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四轮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兴国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对县城摩托车大市场、汽车城电动车市场以及各乡镇四轮电动车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登记。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向经销商宣讲电动车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提高合法守法经营意识,严把质量、安全两大关口,并要求经营者现场签订承诺书和张贴“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不能上公共道路行驶”告示牌,严令经营者做到:
一是经销产品要质量合格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是在销售时要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所经销的四轮电动车能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能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等;
三是在宣传时中要合法合规,杜绝虚假宣传行为,不能向消费者宣传或暗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无需上牌、不需要考取驾照”等信息。
在此,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手)原本只为在特定场(厂)区等非公共道路内行驶,其未纳入机动车生产标准,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名录内,不能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购买的时候如有发现经营者存在宣传或暗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无需上牌、不需要考取驾照”等虚假宣传的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陈俊晖、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