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22-05-25 01:46:30 来源:兴国公安交警 点击:
2022年5月13日,我大队民警在兴国县将军大道凯旋大酒店门口路段执勤时,发现赣B8***8小型汽车驾驶人游某涉嫌酒驾。经过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另查明,游某分别在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历史记录,此次游某的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游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兴国县公安局依法对游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游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