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22-04-18 00:41:04 来源:兴国县纪委监委 点击:
“经核查,认定群众反映渣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明、乡民政所负责人孙某的有关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
近日,兴国县埠头乡纪委在渣江村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议,为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明、乡民政所负责人孙某澄清正名。驻村乡干部、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2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埠头乡纪委在收到县纪委监委转办的群众反映埠头乡渣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明、乡民政所负责人孙某合伙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退伍军人残疾证,并收取群众好处费的有关问题后,立即组成核查组进行初步核查。核查组通过查阅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伤残军人补助资料、走访群众、谈话了解等方式,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与核查,未发现王某明与孙某存在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最终认定该举报件反映问题失实。
为切实保护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经乡党委同意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对该起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公开澄清正名。会上,乡纪委书记通报了关于反映王某明、孙某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向两人送达了《澄清通知书》,鼓励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继续在岗位上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包袱,今后我会更加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厚爱,接受大家的监督。”王某明感慨地说道。
此次澄清正名是该县纪委监委2022年开展的首起失实检举控告公开澄清正名。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处置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情形,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在2021年度,共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5起人5人1单位和容错免责2起2人,有效营造风清气正,能干事、想干事、敢干事的干事创业氛围。(李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