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20-11-23 19:02:43 来源:兴国检察 点击:
盗窃——被抓——判刑——出狱
对于1984年出生的赣县区籍刘某平来说
他的人生轨迹已经如此反复了六次
虽经多次服刑改造
但是出狱后的刘某平依然没有悔改之意
再次干起了“老本行”
但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再次注定了他第七次如此循环的必然
刘某平的违法犯罪记录
2003-2018
2003年,刘某平因犯盗窃罪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刘某平因犯盗窃罪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刘某平因犯盗窃罪被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刘某平因犯盗窃罪被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7年,刘某平因犯盗窃罪被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刘某平因犯盗窃罪被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第七次犯罪,2020年8月11日,刘某平来到兴国县某医院住院部一病房内,趁被害人吕某某离开病房之际,进入病房将吕某某背包拿走,然后将包内1100元现金盗走,并将背包扔在医院的二楼。
近日,经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刘某平犯盗窃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一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检察官提醒
医院是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多且复杂,而患者及其家属,忙于治病疏于防范,无形中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检察官在此提醒:
★ 病房里,不要将贵重物品随手放置,应妥善保管好;
★ 排队挂号、缴费时,不要把现金、手机等随手放口袋;
★ 进出电梯,对贴得很近或故意挤的人要多加留意;
★ 如果有陌生人进入病房,要提高警惕。
同时,检察官告诫不法分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