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18-04-27 01:25:39 来源:兴国县纪委监委 点击:
近日,兴国县纪委对2起乡镇纪委在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履职不力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责成2个乡镇纪委书记在县纪委常委会上作出检查。具体如下:
南坑乡纪委在办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9月26日,县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南坑乡郑枫村支部书记李某的信访举报,当日,经县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转第五纪工委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按程序于10月15日转南坑乡纪委,要求对李某存在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截止2018年4月23日,南坑乡纪委仍未对李某存在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永丰乡纪委在办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2月27日,县纪委信访室收到永丰乡西山村干部的信访反映,随后经县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转永丰乡纪委调查核实。2017年7月30日,永丰乡纪委对西山村干部温某存在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截止2018年4月23日,永丰乡纪委仍未查清温某的违纪事实,导致无法结案。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警自醒,引以为戒;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不蒙尘;要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等突出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