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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兴国网 www.25xg.com 2018-04-13 02:37:39 来源:兴国检察 点击:
4月12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史某。
2009年8月5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史某搭乘被害人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前往永丰县,途经兴国县崇贤乡某水库拦水坝附近时,两人停车休息,史某将事先准备的混有毒鼠强的饮料给刘某饮用,致使刘某中毒并坠落在拦水坝下的水潭死亡,刘某佩戴的首饰及挎包内的现金被史某取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